一、項目概況
為降低廣州市白云區怡新路228號,嘉華商住停車場充電樁的社會生活噪聲對周圍居民聲環境的影響,特為充電樁設計了一套降噪系統對充電樁進行噪聲治理。
現場情況:充電樁距離居民樓約15m,充電樁共10臺,每臺兩側各有兩個通風散熱口。
測量數據:單個充電樁外1m處噪聲77dB(A)。
充電樁其功能類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機,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墻壁,安裝于公共建筑(公共樓宇、商場、公共停車場等)和居民小區停車場或充電站內,可以根據不同的電壓等級為各種型號的電動汽車充電。充電樁的輸入端與交流電網直接連接,輸出端都裝有充電插頭用于為電動汽車充電。
但是現在的很多充電樁,在使用時,會產生很大的噪聲,對周圍環境造成了噪聲污染,如果能夠對噪音源進行消音處理,能夠提高環境品質,消除噪聲污染。
噪聲源設備
二、設計依據
2.1、設計規范
《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(GB22337-2008)》
《聲屏障聲學設計和測量規范(HJT 90-2004)》
《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(GB-/T 15190-2014)》
《聲環境質量標準(GB3096-2008)》
《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(GB 10070-88)》
《鋼結構設計規范(GB50017-2003)》
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(GB50016-2014)》
《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》(GB50018-2010)》
2.2、適用標準
充電樁附近為商業、居住區混合區域,屬于Ⅱ類聲功能區,適用標準為《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GB22337-2008
各類標準適用范圍的劃定:
⑴ Ⅰ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、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。
⑵ Ⅱ類標準適用居住、商業、工業混雜區及商業中心區。
⑶ Ⅲ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。
⑷ Ⅳ類標準適用于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。
2.3、噪聲控制目標
表2-1. 充電樁設備噪聲控制目標
噪聲敏感點
控制目標dB
備注
居民窗戶
≤50
夜間,背景噪聲<50dB
排除其他噪聲源干擾
三、技術實現要素:
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用于直流充電樁的噪音消除裝置,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。
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,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:用于直流充電樁的噪音消除裝置,包括固定座、充電箱箱體、一消音機構、二消音機構、發電機和第三隔音機構,所述固定座的頂部安裝有充電箱箱體,所述充電箱箱體的對應兩側內壁均安裝有一消音機構,所述充電箱箱體的一側內壁安裝有二消音機構,所述充電箱箱體的底部內壁安裝有三隔音機構,所述三隔音機構的頂部安裝有發電機。
所述一消音機構由隔音板、吸音孔和吸音棉組成,所述充電箱箱體的對應兩側內壁均安裝有隔音板,所述隔音板的一側開設有吸音孔,所述隔音板的一側安裝有吸音棉。
所述二消音機構由支撐塊、諧振片、滑槽、工字形滑塊、配重塊和卡槽組成,所述充電箱箱體的一側內壁安裝有支撐塊,所述支撐塊的一側安裝有諧振片,所述諧振片的頂部開設有滑槽,所述滑槽的對應兩側均開設有卡槽,所述卡槽的內部安裝有工字形滑塊,所述工字形滑塊上套接有配重塊。
進一步的,所述三隔音機構由橡膠隔音墊、上固定塊、減震彈簧、下固定塊和橡膠阻尼墊組成,所述充電箱箱體的底部內壁通過螺栓固定有下固定塊,所述下固定塊的頂部安裝有橡膠阻尼墊,所述上固定塊的底部通過減震彈簧與橡膠阻尼墊連接,所述上固定塊的頂部安裝有橡膠隔音墊,所述橡膠隔音墊的頂部安裝有發電機。
所述充電箱箱體通過螺栓與固定座連接。
與現有技術相比,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:該噪音消除裝置,當充電箱箱體中的設備運行時,產生的噪音,能夠被吸音棉進行吸收,再將噪音傳遞到隔音板的吸音孔中,進行消音處理,有利于消除噪音,降低噪音污染;當充電箱箱體中的設備運行時,產生的噪音,會使諧振片產生振動,由于配重塊的設置,通過工字形滑塊的移動,可以調節配重塊的位置,從而調節振幅,有效地進行噪音的消除工作,有利于保護環境質量;當發電機運行時,產生的噪音,由于橡膠隔音墊的設置,可以有效的進行吸音和減震,發電機工作時,產生的振動,將通過減震彈簧的設置,降低振動的幅度,有效的降低因為振動而造成的噪音,有利于消除噪音,提高環境品質。
四、工期及售后服務承諾
工程總工期為15天。
服務承諾:保修期內或保修期外如設備出現故障,我方在接到通知后,8小時內響應,維修人員在24小時內可達到現場并開始維修。如更換貨物或送修,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;
服務原則:在保修期內我方將免費維修和更換屬質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損壞,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損壞,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費,由需方人為因素造成的設備損壞,我方維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價計